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下称青岛建行)旗下两支行日前接连遭到监管部门处罚,其中一员工因骗取客户资金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记者查询法院判决文书看到,该员工也因此获刑。
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支行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导致客户资金被骗”。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支行予以罚款五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员工顾某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骗取他人资金”。
而值得关注的是,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顾某做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重罚。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此前已对顾某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2017)鲁0203刑初494号判决文书,顾某在担任该行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职位之便在给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业务时,诱使客户输入银行账户密码,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钱款转入到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内,并将所骗款项用于购买房产、个人消费、投资等用途。法院查明,顾某利用上述方式共计骗取客户资金900余万元。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顾某也因此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