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场听证会共有3名听证人、10名陈述人和20余名旁听人参加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潘好亮代表提案人发言

陈述人、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统计处副处长鞠卫华发言

本场听证会共有3名听证人、10名陈述人和20余名旁听人参加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0月16日讯(记者 王熠)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青岛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本场听证会共有3名听证人、10名陈述人和20余名旁听人参加。陈述人和旁听人来自各行各业,有人大代表、律师、居民和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听证会上,陈述人围绕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市场信用信息的釆集以及披露、信用修复机制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失信惩戒措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人、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本群表示,各位陈述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实践性,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将充分听取和吸纳这些意见、建议。
据了解,10月15日至18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先后在枣庄、青岛、泰安、临沂等四市集中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如此大规模、高频次、深入基层、靠近群众集中开展立法听证的方式,在山东省立法史上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高度重视,通过开展集中立法听证,可以实现让立法机关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增强了立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推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地参与地方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对召开立法听证会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将立法听证下沉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青岛等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将作为听证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将作为提案人,分别在各市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