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青岛锐理】
大冷门!高新区唯一出让的地块竟遭遇流拍!
相比首批、二批集中供地的房企部分地块“抢收”热潮,青岛此轮供地的市场态势截然相反。自即墨烟青东路以东地块、城阳亚洲杯比赛场地旁地块先后遭遇流拍后,高新区新悦路以东、海月路以西地块也遭遇流拍。
实不相瞒,这个地块的流拍是意料之外的。靠近明月湖,地块北侧即为1宗教育用地(原规划为清华附中),距离青岛中学也不远,早先也传出多家房企对此地块有意。最终,该地块因无人出价遭遇流拍。
根据锐理数据统计,自今年6月至今,高新区无地块成交。此次唯一出让的一宗地块惨遭流拍,可以看出不少房企间的“默契”。融资收紧是制约房企土地扩张的主要因素,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前景并不明朗,不止是客户,各大房企同样观望心态凝重,可能在当下活下来比寻求发展更重要吧!
地块具体位置是位于高新区新悦路以东、海月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50037.9㎡,规划总建面约300075.8㎡,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其中出让部分建面约27.07万㎡,起拍楼面地价约4000元/㎡,最高限价4590元/㎡,起拍总价10.83亿元。
(地块位置示意)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目前城阳区已完成人才住房年度配建任务,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该地块应按20%比例采取实物建设+提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配建:即配建29342.58㎡约734间租赁型人才住房;另剩余10%,即29342.58㎡采取提取资金配建,共计资金1.17亿,作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换句话说,拿地成本为10.83亿+1.17亿,合计约12亿,折合成本约4432元/㎡。
竞买要求:
1、项目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须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须竣工。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须竣工。配建的租赁型人才住房应先于商品住房开工或同时开工;若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其配建的人才住房应于首期开工建设。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时间到期前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书面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2、付款方式: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及出让方要求支付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总价的不需支付利息;分期支付的,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付到成交总价的50%作为第一期;余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并应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到期,受让人逾期未缴清的,书面通知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期限60日仍未缴清的,再次向受让人下达书面通知催交;受让人经催交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期限90日仍未缴清的,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受让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税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4、上述地块竞得人或其关联公司(含竞得人参股或控股或与竞得人有共同上级公司的主体)须在青岛高新区引入国内优质学校资源。
5、竞得人须在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青岛高新区引进优质学校资源投资协议》。该协议可通过青岛高新区官网点击“信息公开”进行查询。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部主动公开并做好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