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山东青岛)消息,国泰华府开发企业青岛国泰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三路以东、规划同德路以北、依山半岛小区以南建设的青岛河马石(经济发展)预留地项目,虽已取得建字[37020020211208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或备案,擅自开工建设3号楼和5号楼商业部分,上述建设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综法罚决字〔2021〕第C209号
处罚结果:拟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九十日内改正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1/4
处罚机关: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