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布通知,除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总部、产业园区等确有需求、定向配售的项目外,2022年产权型人才住房建设筹集计划不再执行,已下达区(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新调整(详见附件)。各区(市)重点落实4.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0.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任务。
6月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布通知,除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总部、产业园区等确有需求、定向配售的项目外,2022年产权型人才住房建设筹集计划不再执行,已下达区(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新调整(详见附件)。各区(市)重点落实4.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0.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