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满足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城阳区出台《新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实施方案》,为2022年4月1日以后城阳区新引进就业且在城阳区无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发放不等金额的购房券,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9月份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附件1:城阳区人才类别表
附件2:城阳区购房券发放综合评分表
附件3: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申请材料清单
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申请材料清单
一、身份和户籍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非城阳区户籍申请人提供在青岛市城阳区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婚姻证明材料
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件;离异的申请人还需补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单身申请人提供单身或未婚声明。
三、人才类别证明材料
(一)以学历类人才申报的
1.中国内地居民需先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信息采集平台对学籍学历进行确认;所需材料:在国内高校取得学历毕业生: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毕业生: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最后登录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网络申报系统提交上述所需材料,并上传电脑版“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审核通过截图。
2.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所需材料:在国内高校取得学历毕业生: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毕业生: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直接登录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网络申报系统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二)以专技类人才申报的,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评审表等相关材料;从外地(包含中央、省驻青单位,部队等)取得职称后调入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取得《青岛市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规定的与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等级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以前取得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三)以技能类人才申报的,需符合考取证书报名条件,并在各省鉴定指导中心或全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官网中查到,申报时提供技能证书原件和查询截图。
(四)以高层次人才申报的,需提供可认定人才类别证明材料的原件(包括入选的重点人才工程、获得的人才称号、奖项、成果的证书、文件等),同时由申请人线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核。
四、工作关系证明材料
人才需通过系统上传工作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照片;在城阳全职工作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等工作关系证明,其中城阳辖区内人力资源机构派遣至城阳区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供与人力资源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五、《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申请表》
相关信息填报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申请表》,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签字盖章后上传。
六、《城阳区人才购房券退还申请表》
人才在办理购房券退还手续时填报。
七、开发企业《承诺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承诺书,对提交的购房券、购房合同和人才支付其余购房款的相关证据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