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青岛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发布了《关于竞争性遴选第七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 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为保证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 点”) 奖补资金发放公平公正, 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第七批试点项目进行竞 争性评分遴选, 重点支持能够改善职住分离、助力拓宽租赁住房 筹集渠道的优质项目。现将试点项目遴选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据 此于11月27日前自查完善申报资料,评审遴选期间将不再退回 补充资料。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 点”) 奖补资金发放公平公正, 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 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 、 《青岛市中 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青财综〔2020〕16号) 和《青岛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 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青住房组发〔2021〕 4号) 等规定, 我办拟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第七批试点项目进行竞 争性评分遴选, 重点支持能够改善职住分离、助力拓宽租赁住房 筹集渠道的优质项目。现将试点项目遴选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据 此于11月27日前自查完善申报资料,评审遴选期间将不再退回 补充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遴选标准
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